【開篇的話】 樂至縣大佛鎮政法委員舒春梅(右一)開展五一節前食品安全檢查。 圖 / 邱鵬程 2019年1月,中共中央印發《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其中一個亮點就是創設鄉鎮(街道)政法委員制度,這是“黨管政法”向基層延伸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,對于地方機構改革后統籌基層政法綜治維穩資源、形成基層綜治維穩工作合力具有重要意義。 制度是根本,落實是關鍵。激活鄉鎮(街道)政法委員制度,我省加大探索創新力度,打好“選育用管”組合拳,通過選優配強用好鄉鎮(街道)政法委員這支新隊伍,不斷提高基層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,推動《條例》落地見效,有效提升了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。 |